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全会、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落实中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》,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,增强员工党员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,按照市委教育工委、市教委《关于实施老员工 “ 村官 ” 配套工程开展红色 “ 1 +1 ” 活动的通知》(京教工〔2006〕28号)和市委组织部、教育工委、农村工委《关于推进基层党建创新 开展红色 “ 1 +1 ” 活动的通知》(京教工〔2006〕38号)要求,市委教育工委决定深入开展2015年红色 “ 1 +1 ” 活动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活动主题
2015年北京高校红色“1+1”活动,以“践行核心价值观,永葆党员先进性”为主题,号召员工党员带头学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引导员工党员在深入基层、服务他人、奉献社会中升华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理解,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和高尚人格感召群众、带动群众,更好地凝聚共识、形成合力,为实现伟大中国梦做贡献。
二、活动形式
各学院组织选拔优秀员工党支部参加,深入老员工“村官”所在的京郊农村,以及优秀毕业生所在的乡镇街道社区、企事业单位、驻京部队等,与对方党支部结对,建立共建关系,利用节假日深入对口地区或单位,根据实际需求,组织开展科技支持、文化普及、卫生服务、知识宣讲、文艺演出等对口交流活动。
三、活动要求
1.员工党支部可与京郊农村党支部、乡镇街道社区、企事业单位、驻京部队等结对共建;
2.每个员工党支部至少开展两次以上的共建活动;
3.每个员工党支部年底提交一篇总结文章,字数不少于3000字,学校需汇总相关党支部结对共建照片,集中报送;
4.到对口单位或地区除开展调研以外,需开展其他相关共建活动。
四、奖励办法
2015年红色“1+1”活动将于11月份组织评选示范活动。评奖办法如下:
1.市级、校级红色“1+1”示范活动评选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;
2.由各学院推荐优秀党支部参加评奖,学校通过评审确定入围一、二、三等奖的党支部,并择优推荐到北京市参加评选;
3.北京市、学校对荣获市级、校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党支部进行表彰,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各学院于近期开始组织选拔优秀党支部参加活动,组织填写《2015年北京高校红色“1+1”活动共建情况统计表》并留存;
2.各学院组织发动党支部利用节假日开展对口支援活动,并注意保留相关活动资料;
3.北京市和学校将于10月下发《关于组织总结2015年红色“1+1”活动的通知》,11月下发《关于组织推荐2015年红色“1+1”示范活动的通知》,组织评选示范活动;
4.各学院于2015年4月30日前将《2015年北京高校红色“1+1”活动共建情况统计表》发送到libingbit@qq.com邮箱,由学校统一上报北京市。
党委员工工作部
请各党支部于4月28日前将共建情况上报学院。如有问题,请咨询68913164。